【赏析】
这首诗写于1917年秋冬时节,当时作者刚从美国留学归来,执教于北京大学。他在北京大学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,与陈独秀、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相处得很融洽,他们共同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开展。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写出的,因而该诗的主旨是,诗人将自己和朋友比作在蓝天中自由翱翔的飞鸽,借此表达一种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自豪感。
《鸽子》是即事感兴、即景生情之作,诗歌的第一句“云淡天高,好一片晚秋天气”营造了一个清爽舒朗的意境,这样一种广阔环境是作者当时生活状态和心境的写照,秋高气爽的天气适合鸽子尽情“在空中游戏”,鸽子的“夷犹如意”暗示了在新文化运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,作者可以尽其所能实现远大抱负。阅读这首诗,读者感受不到汹涌澎湃的诗情和飞云翻卷般的想象,但作者以鸽子比人物的浅显象征,使诗歌言之有物、不乏情趣,诗歌的末尾 “忽地里,翻身映日,白羽衬青天”的“鲜丽”图景,使人联想到“一行白鹭上青天”的壮阔与豪迈,充满活泼生动的气息,给人赏心悦目的视觉感受和心理体验。
胡适在尝试新诗写作时,还特别强调“诗体的大解放”。《鸽子》一诗在这方面同样是突出的。全诗六句,每句字数不等,音节数参差不齐,用词造句也十分口语化,它明显冲破了旧体诗词格律的束缚。但是,作为中国最早的新诗代表作,《鸽子》一诗还留有文言旧诗的一些痕迹,如“夷犹如意”句,就不够通俗。但是,读者更应该看重的是,这首诗作为胡适新诗的代表作,已经具备现代汉语抒情诗的形式,《鸽子》和作者的其他新诗都堪称“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的桥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