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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适《鸽子》赏析

2016-09-16韦经汉语新诗鉴赏15505
内容摘要:胡适(1881-1962),字适之,安徽绩溪人。编辑过《新青年》、《努力周刊》、《现代评论》、《新月》等杂志。著有我国第一部白话新诗集《尝试集》。
鸽子
 
云淡天高,好一片晚秋天气!
有一群鸽子,在空中游戏。
看他们三三两两,
回环来往,
夷犹如意,——
忽地里,翻身映日,白羽衬青天,
十分鲜丽!
 
(选自《新青年》1918年第4卷第1号)
 

  【赏析


  这首诗写于1917年秋冬时节,当时作者刚从美国留学归来,执教于北京大学。他在北京大学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,与陈独秀、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相处得很融洽,他们共同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开展。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写出的,因而该诗的主旨是,诗人将自己和朋友比作在蓝天中自由翱翔的飞鸽,借此表达一种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自豪感。


  《鸽子》是即事感兴、即景生情之作,诗歌的第一句“云淡天高,好一片晚秋天气”营造了一个清爽舒朗的意境,这样一种广阔环境是作者当时生活状态和心境的写照,秋高气爽的天气适合鸽子尽情“在空中游戏”,鸽子的“夷犹如意”暗示了在新文化运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,作者可以尽其所能实现远大抱负。阅读这首诗,读者感受不到汹涌澎湃的诗情和飞云翻卷般的想象,但作者以鸽子比人物的浅显象征,使诗歌言之有物、不乏情趣,诗歌的末尾 “忽地里,翻身映日,白羽衬青天”的“鲜丽”图景,使人联想到“一行白鹭上青天”的壮阔与豪迈,充满活泼生动的气息,给人赏心悦目的视觉感受和心理体验。


  《鸽子》一诗很好地体现了作者本人倡导的新诗理论,胡适曾在文章中说,新诗的音节靠的是“语气的自然节奏”和“每句内部所用的字的自然和谐”,在用韵方面 “有韵固然好,没有韵也不妨”;对于诗歌的表现方法,作者认为 “凡是好诗,都是具体的,越偏向具体的,越有诗意诗味。凡是好诗,都能使我们脑子里发生一种或多种——明显的逼人的影像。”(《谈新诗》)《鸽子》一诗遵循了这些新诗创作原则,全诗以自然韵押韵,不受平仄的影响,使其既自由的表达了思想又具有音乐感;这首诗的主旨是抽象的,但诗人采用了“具体的写法”,把笔墨集中于描绘洁白的鸽子在蓝天中“回环往复,夷犹如意——”的姿态和“翻身映日,白羽衬青天”的鲜丽画面上,避免了抽象晦涩地表现主题,也给读者留下联想和回味的余地。

胡适在尝试新诗写作时,还特别强调“诗体的大解放”。《鸽子》一诗在这方面同样是突出的。全诗六句,每句字数不等,音节数参差不齐,用词造句也十分口语化,它明显冲破了旧体诗词格律的束缚。但是,作为中国最早的新诗代表作,《鸽子》一诗还留有文言旧诗的一些痕迹,如“夷犹如意”句,就不够通俗。但是,读者更应该看重的是,这首诗作为胡适新诗的代表作,已经具备现代汉语抒情诗的形式,《鸽子》和作者的其他新诗都堪称“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的桥梁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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